股海明灯官网's Archiver
量学论坛
›
新人新帖
› 发改委:加强企业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梧桐红叶
发表于 2017-8-16 11:30
发改委:加强企业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
【发改委:加强企业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出现偿债风险的存量债券,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提前介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指导企业和中介机构制定完备的偿债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券时报网)
量价擒牛
发表于 2017-8-16 13:09
谢谢楼主分享!
量价擒牛
发表于 2017-8-16 13:11
谢谢楼主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发改委:加强企业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