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规范债券通用回购投教,强化风险提示与合规要求
从业内获悉,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专项通知,针对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下简称“通用回购业务”)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工作中存在的描述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明确监管要求与整改时限。记者了解到,两份通知均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在监管导向与核心要求上高度一致,同时结合各自规则体系呈现细微差异,共同构建通用回购业务投教工作的合规框架。在核心监管要求方面,沪深交易所提出五方面统一规范:一是要求会员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教,帮助投资者熟悉业务规则、提示潜在风险;二是明确投教产品和宣传材料需准确合规、通俗易懂,全面披露业务模式、担保品范围、风险特征、回购利率等关键信息,严禁欺诈、误导、诱导行为,禁止承诺保本或保收益、夸大收益等表述;三是强调投资者参与业务前,会员单位需充分提示风险,引导投资者独立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签署委托协议时需督促投资者仔细阅读文件内容;四是要求会员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开展投教内容、宣传渠道、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自查,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五是明确交易所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规诱导行为的会员单位,将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中证金牛座)
从业内获悉,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专项通知,针对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下简称“通用回购业务”)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工作中存在的描述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明确监管要求与整改时限。记者了解到,两份通知均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在监管导向与核心要求上高度一致,同时结合各自规则体系呈现细微差异,共同构建通用回购业务投教工作的合规框架。在核心监管要求方面,沪深交易所提出五方面统一规范:一是要求会员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教,帮助投资者熟悉业务规则、提示潜在风险;二是明确投教产品和宣传材料需准确合规、通俗易懂,全面披露业务模式、担保品范围、风险特征、回购利率等关键信息,严禁欺诈、误导、诱导行为,禁止承诺保本或保收益、夸大收益等表述;三是强调投资者参与业务前,会员单位需充分提示风险,引导投资者独立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签署委托协议时需督促投资者仔细阅读文件内容;四是要求会员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开展投教内容、宣传渠道、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自查,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五是明确交易所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规诱导行为的会员单位,将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中证金牛座) 沪深交易所规范债券通用回购投教,强化风险提示与合规要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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