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333 发表于 2015-8-30 07:58

谢谢老师分享!

林海灵芝 发表于 2015-8-30 08:07


本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旅游、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包括打擦边球的内容和题目)!
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禁止进行人身攻击!
禁止对于ZF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
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删除主帖,同时禁言或封ID或封IP处理!:)

福晨飘落 发表于 2015-8-30 22:39

很多规矩不知道啊

酷爱无限 发表于 2015-9-2 07:46

一点都不人性化的规则,连个警告都没有就封人家号,学学人家理想论坛是怎么处理这些违规贴的

hosens 发表于 2015-9-2 12:24

好的,守规矩,做好人。文明浏览。

caohj 发表于 2015-9-2 20:50

好的环境和秩序是学习的保证!!!

驾驭交易 发表于 2015-9-5 15:28


本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旅游、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包括打擦边球的内容和题目)!
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禁止进行人身攻击!
禁止对于ZF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
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删除主帖,同时禁言或封ID或封IP处理!

ghmdszj 发表于 2015-9-5 15:56

遵守纪律,才能发展。

无虚无实 发表于 2015-9-6 06:33

{:soso_e181:}

惯着它 发表于 2015-9-7 16:42

本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旅游、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包括打擦边球的内容和题目)!
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禁止进行人身攻击!
禁止对于ZF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
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删除主帖,同时禁言或封ID或封IP处理!


坚决支持

锐意点金 发表于 2015-9-8 21:22

好的!!!!

锐意点金 发表于 2015-9-8 21:23

恩恩 可以了

itvictor 发表于 2015-9-9 20:55

遵守规则,搞好论坛。

mhmdweijie 发表于 2015-9-10 15:14

有好的环境才有好的心情,有好的心情才有好的效益。望大家自尊自重,切勿犯规。 现将“违规贴子”定义如下:一、恶意灌水定义及处理规则: (1) 汉字回复少于六个字,或者单纯的拼音字母和英语单词,严禁出现没有意义的字词、句子, 如:DDD、KKKK、1111、支持,沙发,顶,好,第一,谢谢,同意,第二,ok,good,支持楼主发贴,hao,zhichi……--删除并扣分警告,再次发现禁止发言。 (2)与主题内容无关的回复,严禁用类似于“谢谢分享”“楼主辛苦”“抢沙发”“坐板凳”这种词语来回复。 --删除并扣分警告,再次发现禁止发言。 (3)复制他人回复后在任何区域重复回复。 --删除并扣分警告,再次发现禁止发言。 (4)辱骂,侮辱他人、或者是对其他会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 --直接禁止发言。 (5)乱发毫无意义的主题帖。 --删除并扣分警告,再次发现禁止发言。 (6)刷屏,就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在同一个帖或者在其他帖里回复的内容几乎是一样的帖。--删除并扣分警告,再次发现禁止发言。 (7)回复带有广告性质的帖子。--扣分警告,再次发现禁止发言。二、广告帖定义及处理规则: (1)在头像、帖子或回复中出现其他论坛或者其他网站链接的,一律视为广告贴。 (2)在图片中出现或隐藏在图片中点击到其他论坛或者其他网站链接的,一律视为广告贴。 (3)在发帖或回复帖子中带有个人、公司信息[联系电话,联络方式]等,视为广告帖子。 (4)发布帖凡是发现有“ID=xxxx”“a=xxxx”“key=xxxx”“u=xxxx”“get=xxxx”等含有ID的宣传帖子。三、发贴前必看“本论坛绝对禁止的话题”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静坐、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二)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十三)禁止任何与反腐败、社会现象(公安、城管、工商税务、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下岗、再就业等等)、国家部门领导升迁退职等相关的报道!   (十四)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包括打擦边球的内容和题目)!(十五)禁止进行人身攻击!(十六)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十七)禁止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十八)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如果您的帖子是被新闻办网监处等监管部门点名的,您将会直接被禁止发言,并将您的IP等资料提交主管部门!    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望VIP贵宾用户带头执行,望大家遵照执行!犯规, 违规贴子, 用户, 自重, 自尊

太阳东升 发表于 2015-9-12 19:45


谢谢楼主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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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大家自尊自重,勿发“违规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