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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延续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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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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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延续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发表于 2026-1-18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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