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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灰色通道”终结 设置两年过渡期 投资者资产安全不受影响】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所有未持牌的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的开户、招揽、交易、结算等证券经纪服务,必须全部终止;相关服务如App、网站、广告宣传等,必须下架。方案设置了为期两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登录账户,但只能进行卖出操作、转出资金,禁止买入交易、转入资金。两年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存量投资者账户在境内将无法交易,但不会被强制注销和平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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