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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发贴 转载 扣分 加分 禁言 封IP的规定!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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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巡察”的要求,特发此规范说明,

1、凡是违犯本站发贴规则的贴子,一律删除,一律扣100学分。

2、对于广告贴、骂人贴、收费招生贴,一律删除IP,永久禁言。

3、对于灌水贴、字母贴、重复帖(一篇文章在不同的板块重复发帖)的处理方式:首次发现扣10威望和10学分,同时禁止发言1天;再次发现扣100-999学分。

4、为了论坛健康有序的发展,欢迎大家转载有价值的文章和好文章共享,但必须注明来源。

凡是转载的文章必须在文章的最下端或最前面,标注来源或者出处(原文作者名或媒体名)。
转载他人的文章不标注出处或者来源属于剽窃行为,这是知识产权法的规定。
凡是转载他人的文章没有标注来源或者出处的,每次扣除10威望和10学分并禁止发言一个月。

5、欢迎监督和举报各级版主的违规行为,可以发表在“举报中心”,也可给admin发论坛短信举报。


为了严肃纪律,共建和谐,特聘编外版主“沁水丹泉”监督、主管本规范的执行:
第一,从2011年1月11日开始执行;
第二,由各版版主负责执行;
第三,希望各版版主和VIP高级会员带头执行。


明灯论坛管理处
201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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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1、凡是违犯本站发贴规则的贴子,一律删除,一律扣100学分。

2、对于广告贴、骂人贴、收费招生贴,一律删除IP,永久禁言。

3、对于灌水贴、字母贴、重复帖(一篇文章在不同的板块重复发帖)的处理方式:首次发现扣10威望和10学分,同时禁止发言1天;再次发现扣100-999学分。

4、为了论坛健康有序的发展,欢迎大家转载有价值的文章和好文章共享,但必须注明来源。
凡是转载的文章必须在文章的最下端或最前面,标注来源或者出处(原文作者名或媒体名)。
转载他人的文章不标注出处或者来源属于剽窃行为,这是知识产权法的规定。
凡是转载他人的文章没有标注来源或者出处的,每次扣除10威望和10学分并禁止发言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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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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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3、对于灌水贴、字母贴、重复帖(一篇文章在不同的板块重复发帖)的处理方式:首次发现扣10威望和10学分,同时禁止发言1天;再次发现扣100-999学分。

4、为了论坛健康有序的发展,欢迎大家转载有价值的文章和好文章共享,但必须注明来源。
凡是转载的文章必须在文章的最下端或最前面,标注来源或者出处(原文作者名或媒体名)。
转载他人的文章不标注出处或者来源属于剽窃行为,这是知识产权法的规定。
凡是转载他人的文章没有标注来源或者出处的,每次扣除10威望和10学分并禁止发言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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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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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en98 于 2011-1-13 00:00 编辑

支持<关于规范发贴 转载 扣分 加分 禁言 封IP的规定!>!
望明灯群的各位群友,也要带头遵守执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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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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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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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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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规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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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管理员规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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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管理员规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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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关于加强论坛管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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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搞的不错应该好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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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好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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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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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关于加强论坛管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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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管理员规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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