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玩家 发表于 2010-9-5 12:06

l楼上股友说的"无知与真知碰撞也会产生火花"说的金典,还是让事实来见证一切吧!王子的建议是对的,我赞成!

文山攻徒 发表于 2010-9-5 12:08

理解一下,不成熟的股民有不成熟的心态!

鑫鑫踏浪来 发表于 2010-9-5 13:23

不予理睬。

明月清心 发表于 2010-9-5 14:51

不予理睬。

羽球王子 发表于 2010-9-5 16:51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他只是代表个人观点!顺其自然~~~我是王子老师的忠实读者!

光阳不锈 发表于 2010-9-5 17:00

暂时的不理解可以原谅,时间一长我想他就会为自己的发言而羞愧

火鹰 发表于 2010-9-5 20:38

同意王子建议,连想法都偏一方,接下来的问题就会慢慢变大的啦..

老僧 发表于 2010-9-5 23:51

顺风顺水,顺其自然。大浪淘沙也淘金。

无非四零二六 发表于 2010-9-6 12:52

禁止不文明的声音

撩剑式 发表于 2010-9-6 20:34

建议保留!
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就像“言论自由”,如果把别人说话的权利都剥夺,还谈何民主,自由!?

没有民主,和自由的时候,都渴望民主自由;但当自己掌握权利,及掌握别人的“民主和自由”的时候,是否考虑给予别人民主自由!

春天的风 发表于 2010-9-7 08:55

静观其变...

小哥 发表于 2010-9-7 23:39

用事实来回应不是更好嘛!...

他乡故知 发表于 2010-9-8 22:07

留下。他如果有勇气有能力多写点理由阐明为什么是胡扯和自己的五个字不是胡扯,那才算英雄

泓月 发表于 2010-9-9 05:49

理解一下,不成熟的股民有不成熟的心态!

天天割肉 发表于 2010-9-1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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