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灵感
发表于 2010-9-11 10:53
这个宋德林,是不是大嘴宋祖德的儿子啊?
付国成
发表于 2010-9-12 19:06
回复 1# admin
仅凭老师的反对删除,并且建议置顶,小胡就无地自容。
海鸟飞天
发表于 2010-9-12 21:22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石径
发表于 2010-9-15 09:10
用事实来说话!
贞节牌坊
发表于 2010-9-16 18:32
置之不理,清者自清
钓鱼郎
发表于 2010-9-19 17:19
应该置顶,强烈要求置顶。
风叨
发表于 2010-9-27 17:29
关于这个问题,我赞赏王子老师的气度,更觉得留下并置顶,是个很不错的主意。体会老师的苦心了!
☆随机漫步☆
发表于 2010-10-8 18:56
大家都是来学习的。既然是学习,就要端正学习态度。起码的礼貌要有一点吧。
银子
发表于 2010-10-11 02:00
不应该删除。警醒与否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誓死捍卫别人的发言权”。至于对方平行如何就让大家来评判吧。
涨停马前炮
发表于 2010-10-16 21:35
哪儿胡扯了 怎么不算胡扯
征拓者
发表于 2010-12-10 10:30
无事来浇花 呵呵
張晨
发表于 2011-2-1 12:12
不亏是老师,非一般人的肚量。
江王
发表于 2011-5-4 03:13
内容顶帖是一种美德 是对作者心血付出的尊重和支持 让好帖不断的收到关注
阴线
发表于 2015-11-30 12:40
谢谢分享。
阴线
发表于 2015-12-1 14:39
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