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灵感 发表于 2010-9-11 10:53

这个宋德林,是不是大嘴宋祖德的儿子啊?

付国成 发表于 2010-9-12 19:06

回复 1# admin


    仅凭老师的反对删除,并且建议置顶,小胡就无地自容。

海鸟飞天 发表于 2010-9-12 21:22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石径 发表于 2010-9-15 09:10

用事实来说话!

贞节牌坊 发表于 2010-9-16 18:32

置之不理,清者自清

钓鱼郎 发表于 2010-9-19 17:19

应该置顶,强烈要求置顶。

风叨 发表于 2010-9-27 17:29

关于这个问题,我赞赏王子老师的气度,更觉得留下并置顶,是个很不错的主意。体会老师的苦心了!

☆随机漫步☆ 发表于 2010-10-8 18:56

大家都是来学习的。既然是学习,就要端正学习态度。起码的礼貌要有一点吧。

银子 发表于 2010-10-11 02:00

不应该删除。警醒与否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誓死捍卫别人的发言权”。至于对方平行如何就让大家来评判吧。

涨停马前炮 发表于 2010-10-16 21:35

哪儿胡扯了 怎么不算胡扯

征拓者 发表于 2010-12-10 10:30

无事来浇花 呵呵

張晨 发表于 2011-2-1 12:12

不亏是老师,非一般人的肚量。

江王 发表于 2011-5-4 03:13

内容顶帖是一种美德 是对作者心血付出的尊重和支持 让好帖不断的收到关注

阴线 发表于 2015-11-30 12:40

谢谢分享。

阴线 发表于 2015-12-1 14:39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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