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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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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8 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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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发表于 2026-7-1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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