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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楼市调控措施,10月7日起,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同时,对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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