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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航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涉收入跨期确认及应收票据减值问题
晨曦航空12月12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54号)。监管函显示,公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2024年三季度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三季报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二是2023年度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且反映出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不明确,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 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星宇、财务负责人刘蓉因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一并采取监管措施。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问题,及时整改并杜绝再次发生,同时强调上市公司及高管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监管函提及,相关事实已由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5〕47号)查明。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具体财务数据影响及整改计划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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