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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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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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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发表于 2026-1-20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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