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楼主: 黑马王子

建议:淡化QQ群,强化论坛盘中交流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里能学习到以前不懂的知识,感受王子真诚、专业地指导,在QQ群可以得到更好的交流,正如楼上所说的不用淡化,二者相辅相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王子.论坛里可以有更多的人看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s:51] [s: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7-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s:51] 王子的提议考验的很全面,我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群只是小团体的私利行为,而王子只所以要贡献值其实也是为了论坛的影响力和发展,即使介绍再多人没有如以前一样的帮助也会慢慢淹没在股评如潮的网林之中,因此,发展哪儿就是哪儿干,即然是为了把论坛做好,为将来的计划做前题,那么就只能在现有基础上把帮助做的更好,就我个人而言,虽然来时不长.也愿意在自已能力范围内花钱跟王子学技术或给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而不象某群人只想着享受免费的私利搞什么QQ群.其实就是想王子更好更及时的为他们小集体服务,没有想为论坛和王子的下一步发展作任何设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个人义愤之言,没有任何伤人的意思,请见谅,我的意思是群必竟容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对论坛的发展起不到什么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 [s: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s:51] [s:51] [s: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QQ群作为及时发表重要信息,发布紧急情况的一个辅助,
而全力加强论坛盘中交流和辅导,同时,把重要的交流内容考贝到第一楼。 [s:51]
搞什么特殊化!    群只是小团体的私利行为,    [s:20]
都什么思维啊,想不明白
仅个人之言,没有任何伤人的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s: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9楼xiehonggogo于2008-07-25 22:48发表的 :
建QQ群并非是在搞小团体,它方便快捷的优点是论坛交流无法比拟的,股市是瞬息万变的,QQ群交流能做到第一时间将信息直观的表示,大家在看股票的同时用QQ交流其实也是最便捷的,而相比起来论坛交流就要逊色很多了,如果说QQ交流显得杂乱,其实论坛交流也是更不成体系的,加入QQ群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通过观察发现QQ交流建立以来大家的交流显的频繁起来,试问如果把那么大的信息量复制到论坛上来会是什么样,大家得翻上多少页去查找内容,王子找不到,大家也找不到.效果其实并不比QQ交流好多少,而且其实大家忽视了一个真正的问题,QQ群除了在交流股票信息的同时,也成为了大家交流感情的平台,
试问这一点论坛交流又怎能做的更好,看了一圈赞同淡化QQ群的朋友其实大都是未加入群的朋友,这一点我倒是能理解,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一个最低标准的设置,任何事物都无法发挥其最大的功效,所以还是建议大家多推荐朋友,增加贡献值,至于是否需要降低门槛还是由王子来定夺。总的一句话,论坛交流的确需要重视,但如果以淡化QQ群为代价就不太可取了,两者表现出的优点都对方无法比拟的,正如一个朋友说的,在论坛中可以跟王子更好的学习技术,在QQ群中可以更方便及时的交流,就好比一只手的手心和手背,你说我们能割舍哪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6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ycg999于2008-07-25 15:41发表的 :
各有各的优点,相辅相成。无规矩不成方圆,适应发展适应环境吧!另建议给一些老同志:岁数大的、注册早的特批入qq群,特别是岁数大的。
谢谢您关照我们这个弱势群体,不忘尊老爱幼的老传统。
说实话增加贡献值或入群与否甚至股市赔赚都不是我这个老头儿最关心的事,这话希望能有人谅解,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知道怎么入群呢??? 何谈淡化!!!呵呵呵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5-4 09:24 , Processed in 0.115068 second(s), Total 9, Slave 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