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 2.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2.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2.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9餐厅内禁止吸烟。 2.10凡协力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 2.11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2.12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