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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生被男童无意碰撞心情差将其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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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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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人民网)晨报讯(记者 何欣) 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后,30岁的北大法律系毕业生连勇把不满情绪发泄在了素不相识的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就因为乐乐玩耍时不小心撞了连勇一下,连勇便把孩子骗回家残忍杀害。连勇本人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近日,在验明正身后,连勇被执行死刑。
  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北大法律本科毕业的连勇曾是家里人的骄傲。毕业后,连勇留京工作、创业,但打击随之而来,创业失败,司法考试没通过,看到连勇一事无成,女友也离他而去。为了省钱,连勇独自租住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皇庄村。2011年11月14日下午,因为负担不起房租,连勇外出找房子住。17时许,连勇在回家路上遇见几个男孩在街上踢球,路过时,男孩乐乐无意中撞到他身上。而这个无意的举动,让心情不佳的连勇觉得“连小孩子都敢欺负我”,于是产生了要教训一下男孩的念头。打定主意后,连勇以家里有小乌龟为名,把乐乐骗至其租住地,将孩子勒死后又把尸体掩埋。
  几天后,连勇在孩子家经营的小超市门口上贴了张纸条,写道“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连勇找乐乐家人要了15万块钱。11月22日,连勇在取钱时被抓。
  案件开庭审理时,乐乐家人当庭表示,不要赔偿,只要求判处连勇死刑。市一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乐乐的家人听完判决难以抑制地哭了出来,而连勇则拒绝了媒体的采访。

发表于 2012-12-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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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心理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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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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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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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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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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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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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矮将军挂帅牛气也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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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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