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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5月31日同时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虚拟运营商改革启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规定, “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
三大运营商的公告中均表示,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并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洽谈。
值得注意的是,对接移动转售企业,三大运营商确定了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国移动采购部、中国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表示有意申请移动转售牌照,包括用友软件、北纬通信、朗玛信息等。此外,二六三、硕贝德、鹏博士、天音控股、国脉科技、神州泰岳等公司由于与电信运营商关系密切,也被市场认为有望参与移动转售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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